--> 浙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浙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来源:药采够官网 作者:邀请码S6666 发布时间:2023-08-29 15:46:35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发布实施,全国中医药大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为新时期中医药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赋予了每一个中医药人光荣的历史使命,也向全行业吹响了同心协力振兴中医的号角。“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2021年,在中央《意见》实施和全国中医药大会召开已满两年之际,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大会精神,结出了累累硕果,展现出欣欣气象。


  浙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7月9日,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在杭州调研医药卫生工作并在浙江中医药大学召开座谈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论述精神,将中医药发展放在共同富裕大场景中来谋划推进,强化中医药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彰显自身特色、争创发展优势,打造“浙里中医”服务品牌、“浙产中药”产业品牌、“浙中医药+”创新品牌、“浙派中医”文化品牌,全面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动浙江省中医药现代化,努力从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迈进。


  7月7日,时任浙江省省长郑栅洁来到省卫生健康委进行专题调研,指出要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切实抓好已部署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推动中医药更好服务于人民健康。


  5月,《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规划》对浙江省中医药发展的现实基础、主要问题和发展环境进行全面“望闻问切”,系统梳理了“浙派中医”十大流派、41个地方特色中医流派等。《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浙江省中医药发展的“七大体系”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