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近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要求,省卫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各市、县人民政府等(以下均需市、县政府负责,不再列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提升市县级医疗水平。统筹推进大同市、长治市、临汾市、运城市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探索开展省级中医等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工作任务》提出,省卫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开展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专家山西行义诊活动,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序时推进山西省中医现代康复中心、中西医结合泛血管病临床诊疗中心、中医医教研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中医医院提能力”活动,到2023年底,至少新增1所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督促太原市中医医院、阳泉市中医医院完成老年病科和康复科重点科室建设项目。支持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支持山西省针灸医院积极申报国家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加快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持续开展“百师千徒”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做好《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和中药审评、上市后变更有关政策宣传解读。
《工作任务》提出,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规范化管理。开展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调价总金额控制在可用总量范围内,优先将诊察类、治疗类、手术类和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整范围。
《工作任务》要求,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精神类和康复类长期、慢性病推行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工作,对确定的中医优势病种推行按病种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