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分级诊疗制度改革
市中心医院、市第四医院、包医一附院、包医二附院、包钢医院、九原区医院深入开展紧密型医疗集团建设。石拐区、白云矿区、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建设利益、责任、服务、管理一体化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市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牵头,建设由牵头医院、其它医院相关科室组成的各市、县(区、旗)专科联盟。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绩效考核,促进优质卫生健康资源的扩容下沉。
02、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以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为重点,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激发医务人员工作活力。
03、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以“医共体”为单位的总额预付制改革。探索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医疗保险协商谈判机制和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04、药品供应机制改革
积极参与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做好短缺药品监测预警。
05、综合监管制度改革
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进全领域全过程监管,推进“智能监管”。加强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监管设备标准化建设、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综合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