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专业公共卫生
包头市全面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25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100%达标,每万人口按1.75名比例核定公共卫生人员、按1.3名比例配备卫生监督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市疾病控制中心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旗县区疾病控制中心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
02、重大疫情监测
以新发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为重点,构建以医院和城乡基层卫生机构为主要哨点的多病种综合监测网络和症状监测网络;强化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车站、学校等监测哨点的建设,利用数字技术加强对预警高危区域和高危人群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建立公共卫生安全预警多点汇集和分析触发机制,提高传染病监测效能。
03、重大疫情救治
积极推进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高标准传染病专科医院。对现有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改造升级,建立可用于应急收治传染病患者的病房楼或独立病区。加强儿童医院独立的儿童传染病病区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留观病房建设,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培训医务人员提高哨点预警作用。
04、应急指挥响应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平战结合的领导指挥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建立重大疫情应急响应“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多数据、全方位、广覆盖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实现当前态势全面感知、医疗卫生资源统筹调度、重大信息统一发布、关键指令实时下达、多级组织协同的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格局,确保纵向衔接顺畅,横向联动联防,提升重大疫情应急响应能力。
05、应急物资储备
推动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新建卫生应急储备库,科学调整物资储备的品种、规模、结构,建立以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为支撑,以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为基础,以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分级分类组织应急物资储备,保证各级各类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06、精神病防治
推动市级精神卫生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设由精神病医院、医院精神病科、基层精神病管理组成的市、县(区、旗)精神病防治体系。实施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立医院——社区相衔接的精神疾病康复服务模式,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提高公众心理健康常态化服务水平。到2025年,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4名,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名。
07、职业病防治
建立包头市职业病防治医院,补强包头市职业病防治短板。开展职业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宣传教育,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持续推进源头治理,加强对矿山、冶金、化工、建材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